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4]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我镇物业管理水平,着力调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问题和矛盾,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镇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谐度。经研究,决定成立湟里镇物业管理科,与建管所合署办公。
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武进区湟里镇党政办 2014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