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武办发[2007]100号文件《关于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我镇农村电网建设,改变农电设施落后的状况,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针对我镇农村电网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至2009年,全镇实现电气化镇建设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用电需求急剧增加,供电瓶颈矛盾凸现,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改善供配电设施,仅依靠现有的农电网络,已很难承受农村生产和广大居民的用电增长需求。因此,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积极推进“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是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巩固小康成果的重要措施。
二、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
按照新农村电气化镇(村)建设标准,镇供电所要按照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好工程建设;各村要认真做好农村电网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同时全力配合镇供电所抓好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严格标准,认真抓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达标工作
我镇列为武进区第一批电气化建设先行镇(村),我镇要严格按照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制定的《江苏省新农村电气化标准》(详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新农村电气化达标工作,对通过验收达到标准的村由区授予“新农村电气化村”称号,并报省经贸委和省电力公司备案,对未通过验收达标的村将追究一把手责任。我镇第一批新农村电气化村为西鲁村(样板村)、湟里村、里墅村、村西村、河南村、村前村、迈步村、蒋埝村、武宜村、安北村、安西村、香泉村,其他各村为第二批新农村电气化村。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新农村电气化镇(村)建设,镇成立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杨国成。副组长:宋建南。组员:董云峰、马建中、刘国强、符晓燕、方国兵、各村党总支书记。领导小组对全镇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供电所,具体负责全镇电气化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符晓燕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3348765,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亲自抓,明确责任和分工,把改善农村电网和建设新农村电气化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协调到位,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实施。
附件1:江苏省新农村电气化镇标准
附件2:江苏省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
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江苏省新农村电气化镇标准
一、新农村电气化村建设水平
全镇所有行政村中,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
二、用电水平
1.户通电率达到100%。
2.全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200kWh。
3.农副产品加工基本实现电气化。
三、电能质量及降损节能
1.供电可靠率RS3≥99.5%。
2.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
3.10kV综合线损率≤7%。
4.低压线损率≤10%。
四、电网设施与管理
1.供电可靠。全镇至少有1座35kV及以上变电所,并实现双电源供电。
2.线路供电半径:10kV 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 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0.5 km。
3.变电所全部实现无人值班,变电所有载调压主变比率100%,节能型主变比率100%,配电变压器均为S9及以上低损变压器,10kV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100%。
4.输、变、配电设备完好率达100%,其中一类设备达95%以上。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达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90%以上。
5.电网发展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没有因电网输送能力不足造成拉限电。
五、用电管理
1.成立有镇政府领导参加的用电协调组,支持、协调县(区)供电企业搞好电网规划、用电管理、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供用电环境有序、规范。
2.生活照明用电采用“一户一表”。
3.供电企业与客户全部签订供用电合同。
六、供电服务
1.服务承诺兑现率100%。
2.客户评价满意率≥98%。
3.供电营业窗口达到规范化服务标准要求。
附件2:
江苏省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
一、用电水平
1.户通电率100%。
2.人均年生活用电量≥240kWh。
二、电能质量及降损节能
1.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
2.台区低压线损率≤10%。
三、配电设施与管理
1.村配电网络结构合理,与村庄整体布局协调统一。接户线和用户配电装置安装规范、标准。
2.台区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0.5km。
3.配电台区设备配置完善,均采用节能型设备。
4.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达到100%,其中一类设备达到95%以上。
5.满足用电需求,没有因配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造成拉限电。
四、用电管理
1.成立有村委会领导参加的用电协调组,协助供电所搞好村域内的电网规划、用电管理、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供用电秩序和谐规范。
2.生活照明用电实行“一户一表”。低压进户线按每户不小于 4kW 容量配置,铝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 6mm2,铜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2。
4.未发生农村触电伤亡事故。
五、供电服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