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区民政局、档案局下发的武档发[2010]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村级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村级档案资料完整和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村级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村域布局中调整的优化村
1、应从维护优化村历史真实面貌、完整保存优化村工作活动历史记录的高度,重视优化村域布局中的档案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档案资料的收集、清查、整理和移交工作,做到档案处置工作与优化工作同步进行。
2、应组织优化村尽快依法做好档案资料的清查工作,将所有档案登记造册后向新建村移交(必须双方签字确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分散、留存、转移和销毁各类档案,违者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各优化村必须向新建村移交的档案具体有:
(1)历年来形成的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帐簿、报表、凭证及其他;
(2)历年来在党群、行政、经济等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会议记录、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合同、协议、批复、户口底册、各类台账及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等;
(3)其他类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特殊载体档案等。
二、原建制未变动的村及新建村
1、原建制未变动的村在5月10日前将09年度和05年度以前的所有资料,按规定分门别类进行规范化装订;
2、新建村将优化村移交的和原本村的09年度和05年度以前的所有资料,按原建制村各村归各村的要求在5月底装订好;
三、各村所装订齐全的资料必须建立档案室,做到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准备上级检查验收。
附件1:优化村域布局工作归档材料目录
附件2:村档案移交清单
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优化村域布局工作归档材料目录
1、镇召开的关于优化村域布局的各类会议材料、业务培训资料及下发的相关文件;
2、关于同意优化村域布局的决议(含3个附件:征询意见书、未签字农户说明、优化村域布局意见情况汇总表);
3、本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如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户代表签字方式召开的村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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