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构建区镇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建设十分钟学习圈,着力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现教育惠民,文化育民,现将《2012年湟里镇村(居)民学校工作指导意见》下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把我镇的村民学校做实做好。
附件:《2012年湟里镇村(居)民学校工作指导意见》
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2年湟里镇村(居)民学校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教育惠民、文化育民、文化乐民,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村(居)民教育服务经济、服务社会为宗旨,扎实开展各类村级社区教育培训和活动,满足村(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的需求,形成要学、有学、优学、乐学的社会风尚,努力拼搏,实现超越,为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服务,为建设和谐湟里、幸福湟里服务。
二、目标任务
加强村(居)民学校标准化建设,打造设施全、功能强、覆盖广的镇村两级社区教育网络,大力提升村(居)民学校开展全民学习培训的能力。开展文化娱乐、农村实用技术、村办企业职工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中老年休闲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村(居)民参加培训活动达50℅以上。有条件村(居)民学校要积极争创常州市达标村(居)民学校。
三、教育培训工作
1、建设一村一品特色文化。组织开展教育惠民、文化育民、文化乐民活动。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组织村民开展各种读书、演讲、征文活动。与镇社区教育中心、文化站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村民健身舞、交谊舞、腰鼓、锣鼓和其他器乐培训。发挥村级健身广场的作用,组织村民开展各种健身活动。与镇科协合作,开展农民科普知识宣传。开展戏迷票友会演、书画展演、中老年健康教育、休闲教育,丰富中老年的养生知识、精神生活。与上级部门联系,做好送文化、送电影、送戏下乡工作。各村可因地制宜,组建龙灯队、锣鼓队、腰鼓队、军鼓队、马灯队、荡乌船队、戏迷队、舞蹈队等一村一品特色文化队伍,自娱自乐,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欢迎、吸纳外来人员参加本地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共同参与,互相融合,互相提高。
2、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农林站、兽医站等部门紧密协调,结合各村实际,开展农民创业知识、信息技术和花木草坪、机插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知识、水产养殖、禽畜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普及推广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知识,推进农业科技普及创新,发展特色农业,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服务。
3、加强村办企业职工教育。对村办企业职工、转岗人员、新增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开办就业指导、创业教育以及电脑、车工、电工、焊工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本领。与企管站、商会、工会等部门合作,举办各种岗位技能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培训,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4、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各行政村、社区要建好阳光驿站,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少年心理辅导,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镇社区教育中心(成校)、关工委协作,开展各类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如少儿书画、乒乓、象棋、故事会、法制报告会等,开展七彩夏日活动,丰富青少年假期生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和家庭教育成功的家长作报告,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
5、办好道德讲堂、村民讲坛。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倡导遵纪守法、友善互助、关爱感恩等为主要内容,发挥社区志愿者等活动积极分子的作用,整合村级各类资源,丰富思想道德建设内容,利用道德讲堂、村民讲坛,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活动,使村民(居民)在主动参与中受到教育,提高文明道德素养。全年村(居)民学校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4次。
6、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职工(个人)”评选活动。村(居)民学校根据全年活动、培训情况,制订评选标准,组织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职工(个人)”评选,营造人人爱学、人人乐学、时时有学、处处可学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村(居)民学校要配齐、添置、更新必要的教学设施,有150㎡教室、课桌椅、音响、电视机、远程教育设施、500册以上图书室、5台以上上网电脑的数字化学习室等,建设十分钟学习圈。
2、搞好常规管理。各村民(居民)学校年初要根据《湟里镇村(居)民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培训计划,并认真付诸实施;平时要认真做好常规管理、活动宣传、资料归档、档案管理等工作,年终认真做好自查总结,上报年度培训统计表。
3、加强队伍建设,各行政村、各社区都要按照区镇两级要求,配足配强村(居)民学校班子,并有专人负责学校日常工作。镇社区教育中心将在适当时候举办村(居)民学校专兼职干部培训班,提高村(居)民学校专兼职干部素质,增强责任性。
4、加强制度建设,各村(居)民学校要规范村(居)民学校办学行为,不得乱收费。
5、提供经费保障,各村各社区要按本村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列支村(居)民学校教育培训经费。
6、加强督查考核。根据《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表》和《湟里镇村(居)民学校检查考核制度》的要求,年终镇社区教育委员会将对各校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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