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食品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湟里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要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
二、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武政办发[2011]56号文件精神,成立由镇长施小平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夏建伟为副组长,文卫、环保、工商、企管、卫生院、城管、派出所、兽医站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湟里镇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宣传等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整治和监管。重点抓好农贸市场、超市及其它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进场(店)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制度的落实,杜绝无证或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流入市场。
卫生院防保科负责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宾馆、饭店、卤菜店、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工作,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九所学校、幼儿园对食堂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城管中队负责对流动摊贩的整治。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依法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
兽医站落实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管理。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做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
三、开展宣教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与食品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
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品名、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限量)进行排查摸底,签订责任书庄重承诺,不使用非法添加剂、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日常检查,长效管理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对食品原材料,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索证、索票是否完备,记录、查验制度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管),是否落实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企业情况档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镇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水平。
附:湟里镇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湟里镇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施小平(镇长)
副组长:夏建伟(副镇长)
组 员:吴新民(企管) 费华君(财政)
曹建伟(工商) 杨建洪(文卫)
刘建平(环保) 赵新年(爱卫)
刘伟俊(防保) 钱阿林(防保)
薛豪如(农林) 郭志平(兽医)
王正言(派出所) 张 勇(派出所)
许海东(市管、城管)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夏建伟(兼)
成 员:杨建洪、应亚军、赵新年、许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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