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现将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附件: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各行政村、经发科、安监科等部门。
武进区湟里镇党政办 2013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