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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湟里镇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077/2013-00011
主题分类: 人口、计划生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湟政发〔2013〕3号 发布机构: 湟里镇  
产生日期: 2013-03-01 发布日期: 2014-06-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湟里镇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1、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2、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3、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4、加强计生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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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湟里镇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湟政发〔2013〕3号
 

各村(居)委:

现将《湟里镇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2013年湟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Ο一三年三月一日

 

  抄送:各企事业单位。

  武进区湟里镇党政办                      2013年3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2013年湟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湟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要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高质量通过“十二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中期评估为抓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稳中求进,务实开拓,突破难点,确保实效,为湟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人口工作基础。

主要目标:计划生育率(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9%以上;人口文化建设达标率达95%;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达9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5%以上;依法行政工作达标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1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围绕“一个始终”: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作为年度工作的一条主线,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整体工作保一流,单项工作创第一。 

1、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主题主线,着力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解决重点问题。顺应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部署,切实加强政策统筹、工作协调和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机制。

2、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量化权重和评价指标。强化考核结果科学应用,形成正确工作导向。全面部署创建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中期评估的迎检工作,要按照省创建考核要求,扎实开展以区为主导、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三级联创活动,以村保镇,以镇保区,确保按时序、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高质量通过省级中期评估。

3、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加强生育秩序整顿,综合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有奖举报等制度,净化生育环境,保证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做好经常性工作。改进考核评估方法,依据地区差别调整指标体系,竞相发展。完善重点管理机制,针对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继续对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薄弱、政策落实相对困难村(居)委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帮促,综合施治,加强专项督查和指导,加快后进转化步伐,促进全镇平衡发展。

突出三项任务:

1、扎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2013年,湟里镇将完成190对待孕夫妇健康检查工作。按照目标人群一个都不能少、检查项目一项都不能缺的要求,要严把信息采集、临床检查、质量分析、跟踪随访、资料管理等关键环节,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和风险筛查工作。村(居)委开展科普宣传和风险自查。做优咨询指导,将高风险人群咨询指导作为重点管理,分类指导,面对面提出评估建议,指导群众积极处理高风险因素,切实将这项“国家工程,政府买单,全程免费”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做好、做实。

2、 加强“金人工程”规划建设。一是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常州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化建设推进年”的总体部署,加强与省、市、区“金人工程”项目的衔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变更、质量管理、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等环节的质量监控,提高人口信息的入库率、及时率、完整率与准确率,促进人口信息的有效整合,形成具有基础性、共享性的人口综合信息资源平台。 二是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化《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V3.0版系统村级应用,全面加强村级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协调用好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的第三方数据,确保信息来源全面、准确、及时。

3、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为载体,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与周边地区通力协作,形成区域联动、信息共享机制。严把“服务、调查、检查、分娩、妊娠、药品”六关,坚持做好二孩孕情跟踪,从严查处不明真相孕情消失案件,从源头上遏制“两非”案件的发生。严格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B超管理及终止妊娠管理等长效制度,促使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范围。

4、加强计生依法行政。开展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规范,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巩固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成果,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规范行政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程序和文书,严格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执法监督,坚决杜绝行政执法过错和恶性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禁止违反执业许可从业,违反技术常规施术。依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升、评先评优中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基本解决信访提案,严防越级缠访、集访。 

落实四项服务:

1、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是巩固完善“一盘棋”工作成果,开展以“掌握百分之百信息、提供百分之百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双百”工程,一方面完善信息管理规范和工作管理规范,建立信息采集、更新动态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流入群众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生免费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药具发放等政策措施,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二是加强“双百”工作机制,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双向配合协作,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区域协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省外流动人口所在地的信息联系制度,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准确及时掌握。调优配强流动人口计生兼职管理员,加强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以外管外”能力,促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规范化、均等化。与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暂管办等部门联合,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着力提升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守法经营、依法生育、合法发展。2013年力争1个集贸市场创建为市流动人口示范集贸市场。三是加强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推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规范运行,进一步落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2、落实利益导向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使各部门在解决独生子女和计生家庭生活保障、就医、养老、就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时多向计生家庭倾斜,进一步以利益导向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奖扶特扶提标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计生家庭奖扶特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文件精神,会同财政部门,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500元,全面实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二是规范实施一次性奖励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大力抓好2008年1月1日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奖励的实施,建立持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机制。

3、落实扶贫帮困服务。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大力推动改善计生家庭民生,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继续做好计生困难家庭的养老帮扶服务,进一步扩大人口计生公益金受惠面,继续关爱计划生育并发症患者。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抓好“五巷村计生会员管红法以花木种植带动计划生育户发展生产,发家致富项目”这个“生育关怀”项目。通过结对帮扶、“爱心家园”、“妇女健康保障计划”系列生育关怀保险、“独生子女幸福家庭保险”等形式,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计生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救助、精神慰藉和生产扶持。关爱特殊家庭,开展全镇特殊家庭情况调研,重点探索对失独父母的居家养老帮扶制度,通过开展志愿者结对、心理慰籍等方面工作,改善失独父母现状,促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4、落实优质服务。一是扎实推进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转型。全镇、村(居)各级计生服务网络要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向以家庭为基础的公共服务转化,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易得的公共服务,逐步向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推进“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强化虚拟网络与实体服务的无缝对接。二是积极实施家庭健康促进工程。面向家庭,进一步深化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服务,不断拓展服务职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的妇科疾病诊疗服务。通过健康教育、知识普及、部门合作,开展青春健康行动和更年期保健服务。三是加强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着力培养技术骨干和优秀服务人才,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做大做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早教阵地作用,全面实现科学育儿知识100%进家庭、亲子体验100%进社区,农村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达80%以上。

实施五大规范:

1、进一步规范计生行政审批。严格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孩子审批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镇再生育一孩申报 工作,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依法行政、方便群众。

2、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一是推进人口计生职业化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函授教育,鼓励自学考试,举办全镇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多岗历练、结构合理、创新实干、作风正派的人口计生队伍。二是深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三型”机关建设,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十项规定”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杜绝铺张浪费,切实树立人口计生系统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推进全镇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积极创建镇、村二级廉政文化示范基地。规范和完善阳光计生行动“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营造人口计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规范宣传教育。一是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坚持抓倡导、抓基层、抓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改进入户宣传品,对不同人群进行零距离受益性宣传,使群众用得好、留得住、看得到。根据群众需求策划活动内容,围绕群众喜好创新活动形式,精心设计使群众参与的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人口文化进家庭、青春健康进校园、人口理论进党校。二是积极开展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以省人口计生委“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为指导,以常州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家庭幸福工程”为载体,争创省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和市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

4、进一步规范协会工作。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完善“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拓展诚信计生的覆盖范围,把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结合起来,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会员和志愿者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全面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协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和“示范会员之家”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企业、市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计生协会组织的建设力度,确保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覆盖率达85%以上。

5、进一步规范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区级委托、镇级征收、村级参与、部门配合、法院保障”和“决定与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一是规范征收行为,确保行为合法有效。二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高效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出具的收费依据必须是财政专用票据。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先备案、后征收、全立案、足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机制。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依法征收合力。加大一次足额征收力度,对一次不能缴清的严把首征额,对拒不缴纳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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