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狂犬病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一旦发病,无药可救,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最近,我区连续出现两例狂犬病患者死亡事件。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狂犬病的发生,根据省卫生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的通知》(苏卫疾控[2003]27号)文件及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武政办发[2004]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狂犬病的防制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政府成立狂犬病防制工作领导小组,黄一鸣镇长为湟里镇犬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副镇长华建平任组长,各村主任为各村委犬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员:张卫星、盛龙欣、刘巧琴、刘玉春、郁国方、王锁荣及各村委会主任。各村委要抓紧做好宣传资料的发放、农户养犬数的统计工作;协助兽医防疫员做好狂犬病的防疫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未防疫犬的扑杀工作;派出所组织做好未防疫犬只的扑杀工作,工商、城管、卫生、农林密切配合;兽医人员根据防疫计划逐村逐户做好犬只的防疫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防疫工作计划。我镇的狂犬病防疫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准备发动阶段(11月18日—11月25日)。深入宣传发动,由各村委迅速做好宣传资料的发放、搞好犬只调查摸底及登记造册工作。镇政府组建防疫及扑杀小分队(其中派出所2人,城管2人,农林及兽医3—4人,村委1—2人)。2、组织实施阶段。11月26日开始,开展拉网式紧急防疫。对未防疫犬只,由防疫小分队当场予以强制扑杀。3、检查验收阶段。兽医站防疫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的防疫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明确目标任务。镇区内所有犬只均必须实行强制免疫。由防疫及扑杀小分队开展拉网式防疫注射,逐村逐户过堂,确保100%防疫,对防疫犬发放《犬类免疫证》和犬牌,并按规定收取每只狗30元的防疫费。对拒不进行狂犬病防疫的,由防疫及扑杀小分队对未防疫犬当场予以扑杀。
四、加强规范管理。要积极推行养犬户申报防疫制度、栓养制度。今后凡养犬户未主动申报防疫或放养犬只主动伤人,养犬业主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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