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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镇区、工业集中区规划控制和房屋建设的若干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077/2007-000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湟政发[2007]14号 发布机构: 湟里镇  
产生日期: 2007-05-18 发布日期: 2014-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我镇总体规划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为加快湟里小城市建设步伐,有效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和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加强拆迁安置和“两违”清理整顿工作。现对我镇规划控制区的民房建设和紧房户安置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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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区、工业集中区规划控制和房屋建设的若干意见
湟政发[2007]14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我镇总体规划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为加快湟里小城市建设步伐,有效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和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加强拆迁安置和“两违”清理整顿工作。现对我镇规划控制区的民房建设和紧房户安置作如下规定: 

一、镇区和工业集中区规划控制范围

根据市镇和工业集中区建设需要,控制区域分为两类。

(一)、一类控制区域范围:

1、湟里片:东:沿东环路向南至湟村路;南:沿湟村路向西经新建的南环二路(暂定名)至239省道;西:沿239省道至葛庄园区大道;北:239省道沿园区大道以北150米至加泽交界处到工业园区的东环路。

2、东安片:(南部工业区)东:东丰路向东150米;南:凯达路向南150米;西:晶鑫南路(蒋埝机沟道)向西150米;北:兴旺路向北150米。

(二)、二类控制范围:

1、湟里片:

(1)(村西、岗角区域)东:湟村路沿岗角村路向北至加泽界;南:湟村路向西至东环路以东150米处;西:沿东环路以东150米向北至加泽界;北:加泽界向东至岗角村路区域。

(2)(蒲村、洋淀区域)东:239省道;南:沿新建的南环二路(暂定名)以南150米处向西至浦村大道;西:沿蒲村大道向北沿洋淀村路至加泽界区域。

(3)(葛庄区域)东:岗角村路至加泽交界处;南:葛庄园区大道以北150米向西至239省道;西:沿239省道向北至加泽交界处;北:沿加泽界向东至岗角村路。

2、东安片:

(1)镇区范围:

东:安北园地上到安南庙头村;南:工业园区凯达路;西:东丰路;北:北干河边。

(2)工业集中区范围:

(南区)东:晶鑫南路以西150米南至三塘河,北至北干河;南:沿三塘河向西至东新线;西:沿东新线向北至北干河;北:沿北干河向东至镇区。

(北区)东:武进第二轧钢厂;南:西市路;西:西市西塘村;北:常州市长虹结晶器厂区域。

3、沿湖区域:

北起加泽界,沿加村公路经迈步向南至武宜村,东至滆湖。

二、控制范围内的村和村庄

具体控制范围内的村和村庄的控制类别见附件详细说明。

三、控制区范围内房屋建设有关规定

  (一)控制对象的分类:

根据镇区、工业集中区的现状和发展规划的需要,对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民房建设控制分为两类。一类控制的对象为镇区和工业集中区近期已列入拆迁区域中的村庄。二类控制的对象为镇区和工业集中区中,中、远期计划拆迁的区域和村庄。

(二)控制意见和有关规定:

1、一类控制区。停办民房新建、平顶加层、老房改造、移建审批等手续。

2、二类控制区。确属危房(漏、塌)并确需修缮的,由农户提出申请,村民小组、行政村核实并公示后,由镇土管、建管所审核,镇政府批准后,同意在原位置按新农村建设标准控制面积进行修缮和翻建。

3、对一类控制区内镇区和工业集中区中的房屋密集区域、村庄;户数多、密度高有一定规模不列入近期拆迁的村庄。按二类控制区规定执行。

4、规划控制范围以外的民房审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必须由本人申请,村民小组、行政村、镇国土资源所、镇建管所核实并公示后,由镇政府、区土管、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后,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建造。

5、湟里老街范围内的房屋改造、翻建,按《湟里镇老街保护性规划》的控制范围和要求,报区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老街规划要求的结构和立面修缮和翻建。

6、规划控制区内企事业单位建房改建、扩建,按湟里镇的总体规划,按土地、规划、建设规范要求报批。

四、一、二类控制范围内紧房户安置办法

(一)申请安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以户为单位现有住房建筑占地面积少于安排面积差额40平方米以上的(含40平方米)作为紧房户安置。

(二)安置方案:

规划区域内即将实施拆迁地块的紧房户按湟里镇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法,必须由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现有居住房屋进行评估,签订好拆迁协议,腾空让房后可对其进行一次性安置。暂不实施拆迁的紧房户应向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安置办实地勘察审核后,按湟里镇人民政府对在一、二类控制范围内紧房户的安置办法,报镇政府批准并签订紧房户安置协议安置。

拆迁安置户和紧房户可选择在湟里镇安置小区安置和在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点上安置两种安置方式。安置房的价格按照湟里镇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法执行。已安置人口及照顾人口在今后拆迁过程中,不再享受安置人口标准。

五、实施时间

本              意见从即日起实施,以前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意见为准。

本意见由镇建设管理服务所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湟里镇镇区及工业集中区规划控制范围详细说明

一、镇区、工业集中区控制范围内各村:

湟里村:

一类控制范围:1队卜东路区域;2队靠工商所区域;3队埠北新村;5队金湟河南(非密集区);6队曹沟河,环西路以南区域;7队薛家村,幼儿园路以西(非密集区);9队蔡家头,南环以西区域;南环路以北、幼儿园路西(非密集区);10队南塘河;13队刘家舍;16队北隍站路东;17队夏庄村卜东路两侧区域;18队刘家舍(非密集区域);19队蔬菜队。

二类控制范围:1队王家场区域;2队埠新街区域;3队庄只里区域;4队埠北新村;5队北场密集区域;6队曹沟河环西路以北区域;7队薛家村密集区域;8队薛家村;9队蔡家头靠老小学密集区域;11队南新街;12队思贤塘;14队南木桥;15队南木桥;16队北隍站路西;17队夏庄村里密集区域;18队南木桥密集区域。

村西村:

一类控制范围:4队大坟上,东环路以东150米区域;8队丁家村;9、14队大塘上。

二类控制范围:(1)夏甸桥:1、2、3队金家村;4、5、6、7夏甸桥村;8、9队富柱村。(2)村西:1、2、13队水北村;3队黄连树村;5队小圩上村;6队缪家村;7队村西村;10队后场上村;11、12队巷头上;4队大坟上,东环路以东150米外区域。

葛庄村:

一类控制范围:(1)农科:农2、3队新庄村卜东路两侧;农5队南塘门;农4、6队小塘上;农1队徐家村。(2)葛庄:12队土六桥;13队张家村;14队杨柳上。

二类控制范围:6、7、11、17队葛庄村;1队夏庄村;2队叶家村、王家村;3队小庄只村;4队长坝头村;5队大坝头村;9、10队宗家村、后塘尖村;15队湾里村。

北隍村:

一类控制范围:6队白洋塘村;7、10队虞家头村,南环二路(暂定名)以南150米区域;3、11队铁塘上村,南环二路(暂定名)以南150米区域;5队坝头村南环二路(暂定名)以南150米区域。

后坊村:

一类控制范围:1队庄房里;11队边弯里。

二类控制范围:(东鲁)4队南舍上;(东鲁)12队边河沿。

蒲村村:

一类控制范围:7队新塘河村;

二类控制范围:1、13队大浦村,蒲村大道以东区域;3、5、19队塘里村;6队潘里庄;10队李杨庄。

洋淀村:

一类控制范围:1、16队大干埠头;20队丁家村。

二类控制范围:2队中干埠头;3队小干埠头;11队小元科;12、21队西甸上、牛马槽。

河南村:

一类控制范围:(1)河南:4队野田里;9队姚家村;12队塘墩上;2队土桥头,东环路以东150米区域;(2)埝上:9、10、12队沈家村,东环路以东150米区域;

二类控制范围:(1)埝上:1、15队东庄上;2、13队后柱上;3队万罗墩;4、14队埝上村;5、6队南田舍; 7、8、11队前巷村;9、10、12队沈家村,东环路以东150米外区域;(2)河南:1、10、15队水南村;3、11、15队河南村;5、6、7、8、13、14队麻宣村;2队土桥头村,东环路以东150米外区域。

岗角村:

二类控制范围:1队六堡里;2、3、4、5队岗角村;6队小圩上;7队大圩上; 11队睢家、刘家村。

蒋塘村:

二类控制范围:6队松岗村;7队蒋塘村;8队钱家桥;9队上安村;10队杏树墩。

安西村:

一类控制范围:小南岸村(13、14队)。

二类控制范围:环镇南路北;向阳路西;环镇南路南;向阳路东;巷头上;裴家头(1、2、3、4、5、6、7、15队)。

安南村:

二类控制范围:7、8、9、10、11、12、13、14、15、16、17队11个生产队。

安北村:

二类控制范围:埝桥河西;东干里;园地上;安北新村;庄巷;许家滨河南(3、4、5、6、9、10、12、13队)。蒋家头;许家头(7、8、14队)。

蒋埝村:

一类控制范围:2队顾家村;3队佘家村; 11、19队东干塘;9、10、18队蒋埝村; 16队种籽场。

二类控制范围:1队后塘沟;4、14队宋家头;5队蒋家头;6、7、17队许家头;8队高车头;12队戴家村;13队沟弯里;15队郑家村。

西市村:

一类控制范围:6队农场;16、17、18、19、20、21、22、23队余柯村;7、13队松坟头;5队西塘村;8队西田舍;9队洋湖塘。

二类控制范围:14、15队神堂屋。

南星村:

二类控制范围:10、11队骆家头;1、13、16队姚家头;7、8、12、15队雁镇头;2、14队新开沟。

南隍村:

二类控制范围:3、4、5、12、13队南隍墅;6、7队宅基上;1、2、14队横坝头;11队赵家村。

五巷村:

二类控制范围: 5、6、13队塘坝头。

二、沿湖控制范围内各村(二类控制):

湖上村:

1、2、11、12、16队渎北村;3、13路家村;4、10队施家村;5、15队头庄;6、9队二庄;7、8、14三庄。

武宜村:

6、7队石坝头;7、8队后巷村;1、2、11队前巷村;4队东村;17队黄河头;15、16队五家丁;13、14黄家桥。

新渎村:

2、9、10、11、19新渎口;1、3、4、17横渎;7、8连树柯;14队安欢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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