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农普办,镇劳动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苏发[2006]1号)和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推动农村劳动力内转外输,确保顺利实现“500万农民大转移”的目标,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我省决定开展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对象、内容和形式。
此次调查登记的对象为全镇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年龄在16同岁以上,法定劳动年龄以内(不包括在校学生)的劳动力(包括从事农业劳动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人员)。
调查内容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状况,转移就业基本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表1),以2006年6月30日为调查时点。(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男性194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195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调查采取全面普查方式,由各村会计和村劳动协管员组织农业普查员进行入户调查。
二、调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阶段(11月20日前),组织力量广泛宣传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措施,通过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调查准备工作。镇劳动保障所要组织各村调查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调查人员准确掌握调查内容,范围和要求,熟悉各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
(二)调查实施阶段(11月21日至12月5日)镇劳动保障所和农普办要督促各村农普员认真开展为期15天的调查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逐人进行登记,并进行数据审查,复核,质量抽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准确。
(三)调查统计汇总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各村要认真收集,整理调查资料交农普办,后集中转交镇劳动保障所,由镇劳动保障所进行调查数据输入工作。
三、调查样本及调查统计使用软件。
本次调查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表》、统计表和应用软件。
此次调查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调查结果将作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省委、省政府富民工程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调查中有疑问,请及时反馈联系。
联系人:沈丽芳 联系电话:3346368
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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