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企事业和镇有关部门:
为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用地秩序,根据武政办发[2007]99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为切实做好百日行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目的,以严格执法为手段,立足清理抓规范,坚持整治强管理,自查见底、自纠到位,集中100天时间,彻底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全镇“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所上升的态势。
二、明确整治重点
1、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业集中区用地行为;查处对“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一律不再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重点清查全镇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镇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三、明确工作步骤
整个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10月10日)。在制订方案、搞好发动的基础上,各村要根据整治的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如实登记填表(见附件),并将清理结果汇总报镇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国土资源所。
2、查处纠正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各村对清理出来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在镇国土管理部门的指导、督促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镇国土管理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督查整改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镇将从监察、企管、国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对有案不报、整改不及时到位的,将追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明确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顺利推进,镇政府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监察、企管、国土、建设、公安、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镇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湟里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行动的各项业务工作。各村、企事业和镇有关部门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百日行动的各项工作。镇国土、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通力合作,共同把关,及时做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企事业和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用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违法违规用地的不良后果;曝光一些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3、严肃依法查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对于一些顶风作案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实行长效管理。各村、企事业和镇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建章立制,落实措施,实施长效管理,促进规范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
1、通过以“以租代征”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用地统计表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情况统计表
3、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
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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