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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创优镇村环境,建设生态湟里”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077/2007-000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湟政发[2007]10号 发布机构: 湟里镇  
产生日期: 2007-04-24 发布日期: 2014-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开展长效管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镇为总体目标,按照“净化、美化、绿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镇村环境水平,创优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打造集镇更加靓丽,道路更加悦目,河道更加清澈,村庄更加整洁,管理更加有序的优美镇村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湟里镇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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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优镇村环境,建设生态湟里”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
湟政发[2007]10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开展长效管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镇为总体目标,按照“净化、美化、绿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镇村环境水平,创优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打造集镇更加靓丽,道路更加悦目,河道更加清澈,村庄更加整洁,管理更加有序的优美镇村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湟里镇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1、镇区(包括湟里、东安、村前集镇区)。

2、全镇各行政村域内的河道、道路、村庄及家园。

(二)整治内容

1、镇区

镇区环境整治,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施工场地做到文明施工,店面招牌规范整洁,镇容美观有序,无“五乱”现象(乱搭、乱建、乱贴、乱涂、乱设摊);集贸市场设施完善,管理良好;卫生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布局合理,管理到位;镇设有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实施垃圾“村收集、镇中转、区集中处理”;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绿化管养到位,见缝插绿;镇区无残墙断壁,陈旧建筑物立面打底刷白出新,到顶到位;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

2、村庄、家园

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村主干道硬化,路面平整无坑洼,两侧绿化;无乱搭建、乱堆放现象,遮阳设置规范;卫生基础设施布局合理,管理到位,无暴露垃圾、露天粪坑,户户使用三格式化粪池,农村改厕率100%(其中无害化户厕占85%以上),外来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应建造水冲式公厕;村中做到屋前净、屋后齐、屋旁清,公用空闲地种植绿化;家禽家畜圈养,管理规范;村中、村边和路边河塘水面干净,岸脚无杂物、垃圾。村庄主要出入处、主干道沿线无残墙断壁,陈旧建筑应修补出新。

3、道路

路面平整无坑洼。道路两侧视野内做到:绿化带内无乱种植、无杂草、无缺损等,管养到位;无暴露垃圾,无乱搭建、乱堆放、乱设摊现象,无二手建材经营点(店)、废品收购点(店);道路沿线做到:无露天及简易集贸市场;陈旧建筑物立面打底刷白出新,到顶到位;无乱张贴、乱涂写;苗木、鱼塘、蔬菜、瓜果等看护棚必须离道路30米,且整洁规范;沿线的汽修点(店)、摩修摊、洗车点(店)等做到无证取缔、有证室内经营。省道、县道、进镇区主干道两侧不准设置垃圾箱;进镇主干道两侧绿化必须到位;平坟返田应100%。

4、河道

理顺河道管理体制,落实专职管护员,设立公示牌。河道畅通无淤积,河中无阻碍物;水面洁净,无水花生、漂浮物;岸脚无垃圾杂物,岸坡无乱搭建、乱堆放、乱垦种现象;水质清澈。

二、实施步骤

“创优镇村环境、建设生态湟里”环境整治活动是一项质量提升工程,与去年达标验收阶段相比,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各村、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标准,强化长效管理,做到标本兼治。活动共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为2007年4月。

各村在2006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及时总结,查找差距,深入发动,全面部署。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构,制订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计划和实施措施,为镇村环境整治水平的全面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为2007年4月至10月。

1、4月至7月,在全面落实长效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结合季节特点,着重抓好农村改厕、坟墓迁移、绿化、河道(塘)清淤与清理等工作。

2、8月至10月,对照《湟里镇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湟里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湟里镇河道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湟里镇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全面整治到位,做优、做精、做靓、做美镇村环境,提升全区镇村环境水平与档次,真正达到集镇靓丽、道路悦目、河道清澈、村庄整洁、管理有序。

(三)考核评比阶段。时间为2007年4月至12月。

由镇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评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职能部门进行考评,全面提升整治工作质量,随时接受区对我镇整治工作的考核和验收。

三、职责分工

“创优镇村环境、建设生态湟里”环境整治活动仍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1、集镇(包括湟里、东安、村前集镇区)、环境卫生整治由镇城管队、市管委、清管所具体组织实施。

2、村庄、家园整治由各行政村具体组织实施。

3、省道整治由交管所组织实施。县乡道整治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管理和养护权的意见》(武政发[2005]63号)及(武政办发[2006]98号)的规定,由交管所负责,村级道路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组织实施。

4、河道整治由水利站、各行政村组织实施,水质改善由环保办组织实施。

5、二手建材堆放及经营、废品收购站(点)、汽修点(店)、摩修摊、洗车点(店)等整治由派出所负责,会同工商部门、交管所、相关村具体组织实施。

6、建筑工地整治由建设办负责,会同城管具体组织实施。

7、坟墓迁移工作由民政办牵头,各行政村具体组织实施。

8、镇、村绿化工作由镇政府牵头,农林站、建设办、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9、农贸市场整治由城管、市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0、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由镇宣传部门负责,爱卫办、党成校、广电站、文化站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环境整治活动的领导,坚决防止出现工作走过场和滑坡回潮现象。镇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公室将加强业务指导、现场巡查,镇考评小组将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各村要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健全长效管理网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加大资金投入。各村要将各项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大投入,专款专用。镇财政对村每年每人补贴10元卫生管理费。并加强考核,将季度考核与抽查评分综合评议,全年考核综合评分优等为90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镇财政对村补贴按全额的100%下发;得分在80-89分的村,镇财政对村补贴按全额的90%下发;得分在79分以下的村,镇财政对村补贴按全额的80%下发。三格式化粪池每只补贴100元,垃圾房每只补贴1000元,公共厕所水冲式每只补贴10000元,经验收考评合格,由镇政府年度一次性付款,由长效办分类统计,建立台账,确保长效管理的正常运转。

3、健全考核机制。镇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小组对各村、职能部门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情况迅速反馈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镇长效管理办公室按照《湟里镇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湟里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湟里镇河道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湟里镇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地段、薄弱区域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考评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列入村主要干部和职能部门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奖考核内容。全年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和职能部门按规定发放奖金。得分在80-89分的村,扣除村支部书记全年奖金的10%,扣除其他村干部全年奖金5%;得分在79分以下的村,扣除村支部书记全年奖金的20%,扣除其他村干部全年奖金10%。职能部门考核得分 80-90分的扣除年终单位平均奖金10%;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除年终单位平均奖金20%。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村和部门,单位和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的评先评优;考核领导小组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检查考核由长效办牵头,并对全镇镇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负总责。

4、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优镇村环境、建设生态湟里”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镇活动,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全面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生态意识,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湟里镇镇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领导小组。

   湟里镇镇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2、湟里镇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3、湟里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4、湟里镇河道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5、湟里镇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湟里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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