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我镇小城镇步伐,落实区委、区政府小城镇建设工作意见,确保我镇小城镇建设工作顺利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湟里镇是常州市重点培育的八个中心镇之一,按照“一镇一特色”要求,坚持规划先行与建设推进齐头并进,以镇区核心区形态建设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竞相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人口向镇区集居、工业向重点工业集中区集聚,到“十三五”期末,使我镇展现出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产业发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小城镇形象。
二、成立领导机构
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黄一鸣(党委书记)、张华锋(镇长)
副组长:王小炳(人大主席)
沈可南(副镇长)、王志坚(副镇长)
马建忠(副镇长)、鲜艳梅(副镇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交通管理服务所、建设管理服务所、企业管理服务所、农林站、城管中队、供电所、水利站、新奥燃气公司、自来水站。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各类规划的实施
1、加强规划的研究和管理。立足镇情,按照现代城镇、现代家园、现代市民的标准,以10—20年甚至更长远的眼光,开展规划研究,组织编制好各类项目规划。加强规划的融合和衔接,强化规划的刚性管理,保证项目服从规划,建设按规划执行。
2、高标准执行总体规划。结合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湟里镇总体规划,核心区城市设计、重点工业集中区控规,对各产业项目建设严格按规划执行。
3、努力提升修规水平。我镇重点地段、重要地块、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要进一步开放设计市场,尽可能引进大院、大所参与规划的研究和设计,开展设计竞标,做到多案比较、好中选优。
(二)加快推进镇区核心区形态建设
1、明确建设计划。根据区委、区政府推进新一轮小城镇建设工作要求,按我镇镇区核心区项目建设(2013—2015)年行动纲要工程建设计划有序推进。
2、加快项目建设。2014年,在小城镇建设“十个一”工程项目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排定“新十类”项目建设时序,并加快推进实施。
3、加强项目管理。以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为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项目建设管理,通过严格规划实施,规范建设许可,加强现场管理等举措,做到建设成果体现规划意图,各类手续齐备完整,施工现场安全有序,确保各类项目“建一个、成一个、靓一个”。
4、实施创建提升。在成功创建国家生态镇和国家卫生镇的基础上,我们按照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工作目标,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标准,加大投入力度,争取明年成功创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从而进一步提升湟里镇小城镇新形象。
(三)加快推进人口向镇区集中
结合重大项目拆迁安置、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大力推进农民居住向镇区集中。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我镇开展住宅商品房建设。
(四)加快推进工业向重点工业集中区集聚
按照重点建设“一镇一区”要求,着力培育重点工业集中区,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大力提高产业集聚度,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重点工业集中区的新型工业化水平和集聚集约发展水平。新上工业项目原则进工业集中区,入区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新一轮小城镇建设工作要求,高度认识小城镇建设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坚持镇以城建,注重产业培育,重视功能提升,打造特色鲜明的新城镇。具体操作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征地后配套、先储备后开发、先环境后出让的“四先四后”原则,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成片开发、成片建设,集中资源打造集镇亮点,坚决杜绝零碎拍地、零星建设等短视行为。
2、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推进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小城镇建设。
3、加强土地资源运作。对小城镇“十个一”、“新十类”工程中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实行土地供应适度倾斜。在土地收储环节建立区镇联动机制,支持推进小城镇建设。
4、创新考核机制。建立严格的小城镇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把湟里镇小城镇建设三年行动纲要分解到个单位和各村(社区),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中,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快形成积极有效的推进制度,坚持平时跟踪问效、季度进行检查、年末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评价,同时作为部门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