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将《嘉泽镇金武路拓宽等拆迁项目安置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8日
嘉泽镇(园区)党政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70份
嘉泽镇金武路拓宽等拆迁项目安置方案
(试行)
根据上级政府关于房屋拆迁安置政策,拟对金武路拓宽等拆迁项目制订以下安置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金武路拓宽、延政西路西延工程、花木市场东扩二期,以及同期拆迁项目涉及的被征地拆迁人;对于以往拆迁项目至今仍未分房的,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也适用本方案。
二、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安置方式
集体土地被征地拆迁人安置建筑面积,根据列入安置人口和照顾人口的人数,每人按40㎡核定。安置人口和照顾人口的确定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09〕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征地拆迁人可以选择以下四种安置方式:全部货币补偿安置、安置房安置和部分货币补偿、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和部分货币补偿、部分安置房安置和部分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
(一)货币补偿安置
货币补偿安置按武政发〔2009〕96号文执行,并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征地拆迁人按应安置人口面积给予300元/㎡的奖励,应照顾人口面积给予150元/㎡的奖励。按以上规定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为:安置人口,40㎡/人,1850元/㎡,另加300元/㎡的奖励,合计安置人口为8.6万元/人;照顾人口,40㎡/人, 1500元/㎡,另加150元/㎡的奖励,合计照顾人口为6.6万元/人。
(二)安置房安置
集体土地被征地拆迁人选择安置房安置的,安置地点位于规划建设的安置小区,户型有80㎡、120㎡、160㎡(面积为约数)。
安置房源为高层、期房,安置房产权属性为“安置房”(注:在属性转变前不得进行市场转让)。
被征地拆迁人根据户型最接近原则选择安置房,结算基价为:安置人口建筑面积按650元/㎡,结合楼层系数结算;照顾人口建筑面积按1000元/㎡,结合楼层系数结算。为调节安置房户型,每户可限购不超过40㎡的定销价建筑面积,定销价部分建筑面积按2500元/㎡,结合楼层系数结算。
(三)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
被征地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后,可选择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优惠定向商品房为多层、小高层的现房或期房,产权属性为商品房。房源小区及户型信息由政府适时公布。
优惠定向商品房结算价格为:安置人口建筑面积2900 元/㎡(不含楼层系数、平面景观系数,下同),照顾人口建筑面积3000元/㎡。
被征地拆迁人根据应安置的建筑面积与提供的实际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优惠定向商品房的套数及户型。因户型组合匹配因素,实际安置建筑面积超过应安置的建筑面积的:
1.超出20㎡内的,该部分按照顾人口建筑面积结算价结算;
2.超出20㎡以上、40㎡以内的,再超出面积(扣除20㎡)部分按各商品房定销价结算;
3.超出40㎡以上的,再超出面积(扣除40㎡)部分按各商品房市场价结算,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选择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进行安置的,物业管理费、电梯运行费、房屋维修基金、代收费用等各项费用按各楼盘对外市场销售类似房屋的标准执行,由被征地拆迁人承担。
(四)部分安置房安置和部分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
被征地拆迁人可选择部分安置房安置、部分货币补偿后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
安置房安置部分的房源及结算办法按照上述(二)执行。
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的,被征地拆迁人根据应安置的建筑面积与实际提供的户型最接近的原则,确定优惠定向商品房的套数及户型。
优惠定向商品房结算价格为:安置人口建筑面积2900元/㎡(不含楼层系数、平面景观系数,下同),照顾人口建筑面积3000元/㎡。购买建筑面积超过应安置建筑面积的:
2.超出20㎡以上的,再超出面积部分(扣除20㎡)不再享受各商品房定销价,一律按各商品房市场价结算。
三、特别说明
1. 由于目前嘉泽镇范围内商品房房源有限,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抽签确定可选择优惠定向商品房的安置户,然后根据拆迁项目实施的先后进行分房抽签。
2. 过渡期有新增人口的,若原安置方式选择全部安置房的、部分安置房部分优惠定向商品房的,在安置房房源内调剂户型;若原安置方式选择全部货币补偿安置或购买优惠定向商品房的,按货补偿安置结算。
附件: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后优惠定向商品房基准价格结算表
附件
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后
优惠定向商品房基准价格结算表
序号
商品房小区
安置人口
建筑面积
结算价
(元/ ㎡)
照顾人口
超20~40m2部分商品房定销价
1
花都广场、
丽都家园
2900
3000
3500
2
溪五路商业街
3300
备注:1.楼层系数、平面景观系数差价另行计算。
2.后期若有新的定向商品房提供,将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