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园区)各部门:
慈善事业是奉献爱心、彰显美德、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崇高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指出,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要求;更是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大爱武进”、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为了更好地凝聚社会力量,壮大慈善救助实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武进区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4〕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认真组织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二、捐赠对象
机关行政、事业等单位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