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
根据武编发[2014]9号、10号、11号、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镇设立农村产权交易站等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镇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增挂“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镇(园区)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
二、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增挂“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社会福利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本镇范围内五保对象供养和社会化寄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居家养老、老年康复和老年活动。
三、在镇财经办公室增挂“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园区)范围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受理、报名、信息发布、资格审查、收退保证金、开标评标、资料归档等工作;协调解决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纠纷、正义、质疑等事宜;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四、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站增挂农村产权交易站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提供信息咨询、场所设施、发布信息、组织交易、交易鉴证、手续代办等服务;协调解决交易中产生的纠纷、争议、质疑等事宜;接受区农村产权交易所的业务指导。
中共江苏省武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