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园区)各部门,相关单位:
《嘉泽镇2013—2017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镇政府集体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武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3日
嘉泽镇(园区)党政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印发
共印70份
嘉泽镇2013—2017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省环保厅、财政厅《关于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的最新精神,结合《武进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和我镇实际,制订嘉泽镇2013—2017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在重点解决农村环境污染基础上,将连片整治作为提升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的主要抓手,通过“抓点、带线、促面”,分批分片滚动推进,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整治目标
(一)工程建设目标。建设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7座,并配套绿化和污水管网。
(二)连片整治目标。通过连片整治工作,使整治区域内实现规划布点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在全镇19个行政村选取约74个自然村建设37套左右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总规模为1500吨/日,并同步配套人工湿地1200平方米,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50公里。预计年处理污水量50万吨,受益人口15000人。
四、整治步骤
根据整治任务,共分4期完成,2013—2014年计划整治成章、闵市、西城、甘荡、夏庄桥5个行政村;2015年计划整治朝东、满墩、厚余、晨山4个行政村;2016年计划整治夏溪、三星、周庄、跃进、南庄5个行政村;2017年计划整治嘉泽、士桥、丰杨、观庄、捕捞5个行政村。第一期步骤如下: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4年3月1日—5月31日):完成分散式设施和管网项目的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工作。
(二)开工准备阶段(2014年6月30日—7月31日):完成立项审批和施工方案设计等手续,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同时做好群众的发动宣传,完成项目用地地表附着物清理、补偿等工作。
(三)工程实施阶段(2014年8月1日—11月30日):各项整治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全部工程保质保量在2014年10月底前完工。
(四)验收考核阶段(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台账和资料,由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嘉泽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环保、财政、城管、爱卫、农技农机、水利、国土、卫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戴志华
副组长:刘剑锋 蒋松明 刘 毅
成 员:蔡 斌 钱志锋 戴锁方 陆廷栋 王建平
王小平 夏丽红 章琴芳 周博健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科,由刘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志锋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工作推进。
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本村的连片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建管、国土、城管等部门在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时要协调上级部门,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加快工作进度。镇环保科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生活污水项目的监测和验收,督促协调工程项目进度。镇财政分局负责制定镇级报账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核算工程资金并及时拨付;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指导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的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及时、足额筹措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并确保到位落实。镇水利站负责指导和督促污水管网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和运营监管。镇农技农机站负责指导和督促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建设质量监督及设施运行监管,并按要求将相关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存。镇审计科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绩效进行专项审计。各行政村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具体工程项目,负责属地工程前期的土地附着物清理、建设期间矛盾协调等,落实项目的自筹资金,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三)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资金管理细则,通过预算制、公示制、镇级财政报账制、跟踪审计制、决算审计制等财务制度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报账程序,完善会计档案,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或超资金支持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工程建设要依法履行立项、可研、征地、招投标、集中采购、工程监理、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各责任单位按相关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每周组织现场督察,每月交流工作进度,指导基层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连片整治村庄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引导和组织好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
(四)严格督察考核。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结束后,按照《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苏环办〔2011〕160号)的有关要求,镇领导小组组织环保、财政、农技农机、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自行验收,主要对示范项目的建设情况、治理技术选用情况、项目治理成效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项目公示与群众参与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工程验收,开展资金审计;镇自验收结果经区复核后上报省环保厅、财政厅申请省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