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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全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050/2014-0000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嘉政发〔2014〕14号 发布机构: 嘉泽镇  
产生日期: 2014-03-10 发布日期: 2014-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加强全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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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嘉政发〔2014〕14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建设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顺利推进我镇“六大工程”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全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要求,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武政发〔2013〕32号)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武政办发〔2013〕20号)等文件精神,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实行企业安全管理、政府安全监管、行业安全准入的监管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各村、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文件精神,把宣传教育覆盖到企业和负责人,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现场的每个岗位。

(二)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重心再下移、移到现场去”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牢牢抓住现场安全管理这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常州市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强化意识,落实专人,确保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规定、措施落到实处。责任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生产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提高生产现场安全监管水平。

    (三)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区规模企业全覆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武政办发〔2013〕19号),在2013年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督促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新职工培训率达100%。全面落实各层次的安全责任,全面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度,切实提高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经常督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做好事故隐患及重点危险源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落实重点单位、企业和重点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重点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以提高班组长和班组全体人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三、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点针对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爆炸等事故进行演练。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针对坍塌、高处坠落、机具伤害等事故进行演练。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针对火灾、房屋坍塌、拥挤踩踏伤亡等事故进行演练。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公众聚集娱乐场所等单位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要强化企业班组演练,推广岗位应急卡,提高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避免或降低事故所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一)强化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责任。要学习宣传《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和《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提高各部门和单位“依法监管、责任法定”的意识,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坚持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相统一,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加大力度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规违章现象。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通报安委会综合监管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积极参与解决各类隐患整改、事故处理和领导交办及群众热点、难点问题。

五、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重点领域安全水平

(一)安监科(安委办)负责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业企业安全监管,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格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现场监管和隐患排查。联合多部门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私产、私销、私存、私运,以及无经营执照、无安全许可证等行为。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建管所负责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筑施工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规定。大力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和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建筑企业及商店、市场的整治行动,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以防高坠、塔吊、施工用电为重点的现场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坚决杜绝建筑施工中长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疾痼疾。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危旧房改造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

(三)交管所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路交通、水路运输、港口经营、交通建设工程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及时增设、完善交通安保设施,加强道路桥梁修复。依法查处道路、水路客货运输违法行为,参与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配合水上搜救工作。

(四)拆迁安置办负责督促拆迁、拆房单位增强安全意识,因地制宜、严格标准要求制定拆房方案,并认真执行,确保各类拆迁行为安全无事故、无隐患、不影响其他建筑设施。

(五)派出所负责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如网吧、宾馆、学校、医院、商场等)的安全专项检查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善,保证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和应急楼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和救灾能力。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做好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联合多部门加大对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力度。

(六)文卫管理部门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同时抓好职业病报告、统计、宣传、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卫生等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食堂食品、活动场所、娱乐设施、校舍、接送校车、校外环境等安全。

(七)供电所负责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监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严禁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或非法侵占,违规违法使用电能。

(八)司法所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积极主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负责安全生产所涉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九)财政分局负责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

(十)人社科负责落实工伤保险政策,督促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险工作。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制定落实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制度和措施。

(十一)农技农机站负责指导农业产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参与道路上涉及农业机械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文体站负责全镇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其他部门,负责全镇公共活动广场的安全隐患排除。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十三)文卫管理部门和卫生院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以及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规范职业病检查和救治,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普宣传,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和其他事故医疗卫生救援。

(十四)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勘察开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做好关闭矿山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十五)工会负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指导,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宣传活动,参与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安全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十六)经发科负责指导工业和相关重点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及隐患排查治理,在工业和相关重点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及技术改造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准入管理,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能。

(十七)综治科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有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事故涉及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七)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并协同上级部门开展好各项安全检查和治理活动。

(八)食安办(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特别对餐饮行业、农贸市场、屠宰场、公共机构食堂等加强监督检查,排查隐患。

六、加强社会监督和考评

(一)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管力度,营造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镇安委会办公室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3806290,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二)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考评实行安全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监管部门对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进行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依据,并列入对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江苏省武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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