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
现将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前调研的通知》(苏食安办〔2014〕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收集、细致汇总本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基本情况,认真填写有关调查、汇总表格,并与10月15日前将《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食品摊贩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连同所有《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调查表》、《食品摊贩基本情况调查表》、《社会公众调查问卷》一并报送至镇食药安办。联系人:王姣;联系电话:0519-88797961。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