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切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传播途径,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区政府《关于迅速落实当前预防非典型肺炎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将做好娱乐服务场所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保持场所整洁、通风。娱乐服务场所应勤打扫,保持清
洁卫生。有通风设备的场所,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保证有充足、清洁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
(二)进行空氯消毒。
采取化学和物理方法进行空氯消毒,如通风良好场所用0.5%过
氧乙酸20-30ml/立方米气溶胶喷雾消毒40分钟后开窗通风(密闭无人条件)或使用1500mg/人含氯制剂喷雾消毒30分钟;通风条件较差的场所如OK厅等,可用移动式高强度紫外线在无人情况下照射1小时进行消毒。
(三)进行环境、物体表面及用品用具消毒。
楼梯走道墙壁、楼梯扶手、门把手、桌椅、柜台、“网吧”电脑
和键盘鼠标等人群易接触到的物体表面及地面用0.5%的戊二醛消毒剂液清洗或擦拭,对易腐蚀褪色的部位可用清水清洗擦拭;供客用毛巾、茶杯等要做到一客一消毒;配备固定消毒设施,保证正常运转;所有垃圾加盖,经消毒后日产日清。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自身保护。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换工作服,特殊行业从业人
员要戴口罩,穿工作服上岗;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暂停上班。
场所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应立即向所在地“非典办”或镇卫生院防保科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二、暂停和关闭不符合“非典”预防控制要求的娱乐服务场所。凡不具备通风条件,通风、消毒设施不到位和通风消毒设施落实不力,不符合消毒预防非典型肺炎规定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接通知后,立即自行暂停营业。其场所包括:录像放映厅、电子游戏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置在地下室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含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音像制品经营场所、游乐(艺)经营场所、茶座、宾馆、旅馆、饭店、浴室、美容美发室)等。
三、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镇文化、公安、工商、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从5月8日起由文化、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责令不符合“非典”预防控制要求的场所暂停营业或关闭,凡违反规定拒不关闭的,要依法追究经营者责任。
二00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