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审计署关于内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武进区内审工作意见,镇政府要求镇审计办按规定计划对全镇所辖范围内的村、部门和有关项目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按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以上通知,请有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镇审计单位、项目及审计要求
单 位
项 目
审计方式及要求
行政村及事业单位
1、收支情况审计
结合村组、事业单位财务检查,
每年两次
2、干部离任审计
干部调动时进行
3、涉农收费审计
项目标准、票据情况及审批手
续,每年一次
工程建设单位
有关建设项目
(具体标准另定)
参与招标,根据预决算、工程进度、质量及付款情况、财务核算全过程进行审计
有关单位(人)
群众反映
根据反映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