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为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严格控制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就签订2003年农副业上交合同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合同内负担税费项目和标准。今年合同内农民负担的项目和标准为:1、农业税及附加57.29元/亩。2、以资代劳20元/劳力(要通过审批同意)。3、副业上交(按合同约定)。4、农户历年欠款。
二、涉农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坚持“谁服务、谁收费”“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的办法,由服务单位或个人直接收费,不再列入承包合同。
三、认真履行操作程序,按时按质搞好今年的农副业承包上交合同的签订工作,具体做到:
1、确保在4月10日前搞好土地流转调整登记核对工作和以资代劳的审批工作。
2、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合同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汇总上报经管站。
3、确保在4月25日前完成农民负担监督卡(通知书或合同)填制发放和公布工作。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