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人民调解工作,贯彻区委武办发[2003]6号文件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发[2002]3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二00三年三月五日下午一时三十分在镇政府珠光楼会议室召开全镇调解主任会议,时间半天,希各调解主任接知后准时出席勿误。
二00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