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各村、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注:各村、单位立即组织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情况材料于5月28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主管部门:
为吸取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教训,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决定》要求,在前一阶段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更深入地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及步骤
1、立即部署各类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
由各镇、开发区、各部门立即召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
位负责人会议,要求每一个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
检查结束后,必须把组织开展检查的情况和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防控、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
名后报送各镇、开发区和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抽查和专项检查。
各镇、开发区和区各主管部门在认真审阅各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掌握每一个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单位、部位、环节进行检查,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加强跟踪督促。同时,由相关主管部门对不属基层管理的重点行业、单位、设施、路段、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3、组织督查。
在各镇、开发区和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由区安委会抽调人员对各地部署、实施和各级领导带头参与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范转及项目
这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区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检查项目包括所有与安全有密切关联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专业标准和制度规定。其中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施工项目办理审批手续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各类设备、设施、工艺安全完好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岗位安全责任、操作规程以及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新、改、扩工程项目执行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情况,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情况,机动车和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危险物品、电器线路、管理和完好情况等事顼。具体项目可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可参考区安监局编印的《安全检查提示》。
三、时间安排
这次大检查从5月17日开始,5月30日基本结束。6月上旬组织督查。各镇、开发区和区各主管部门可据此进行分阶段具体安排。
四、要求
1、搞好宣传发动。各镇、开发区和区各主管部门要以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级行政工作人员认真搞好检查、整改存在问题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同时,要发动广大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各新闻单位要搞好报道,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形顾人人关心、大家参与共同确保安全的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搞好这次安全大检查,各镇、开发区、区各主管部门要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督促企事业单位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根据需要抽调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检查。各镇、开发区、区各主管部门要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保证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作业场所、每一个环节都检查到,不留死角。
3、落实检查责任。各级、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和督促安全检查工作,为检查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对检查工作的有序实施和检查质量负责。各镇、开发区、区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落实签名、奖惩等措施,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对由于检查不认真、整改问题不积极、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4、搞好配合联动。各镇、开发区和区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和配合。根据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实际需要或请求,积极搞好服务和指导;对抽查、督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要求,规定整改期限,实施跟踪督促。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要实行联合执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实施经济处罚。
5、各镇、开发区、区各主管部门要注意各种资料的积累,记好台账,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以及查出的重点问题、隐患和危险源一并书面于5月30日前书面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310365,传真:6310162)。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