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常州市《统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省市统计教育培训机构的安排,决定在我镇举办一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培训班。请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于5月15日-6月5日期间到洛阳镇统计办公室报名,同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培训资料费、发证费等350元/人。希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报名联系电话:8792002,联系人:徐敏丽。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