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根据统计法要求,凡取得《江苏省统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各类专兼职统计人员,都必须参加二年一次的统计继续教育学习,贵单位 同志于2001年取得的统计资格证书已超过二年,属这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必须参加这次学习培训。
培训班具体事项:
一、地点:洛阳镇成人教育中心校阶梯教室
二、日期:5月11日下午半天,5月12日一天。
三、时间:5月11日下午一时准时报到,时间一天半。
四、来时带好《江苏省统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培训后进行证书年检)及学习用品。
五、每位同志带培训费、资料费100元(区物价局核准)。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不得缺席。
二00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