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北京、吉林、浙江等地接连发生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生命财产损失,为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1、道路交通安全。2、机关、医院、学校、工、商、贸、企、事业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
重点检查:1、单位领导是否熟悉《安全生产法》等法规,是否经常研究落实保证安全措施;2、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3、安全生产和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并照章办事;4、员工是否熟悉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自防自救知识;5、劳保用品是否按规定发放;6、处理紧急情况人员、程序、器材是否随时发挥作用;7、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8、建筑物和防护是否牢固可靠,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9、电器线路和设备是否完好;10、防火防灾措施和灭火装置是否完好,警示性标记、标识是否醒目齐全。
二、检查时间:2月28日-3月8日。
三、检查方法:
1、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立即组织部署自查自纠。
2、镇组织有关职能单位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督促被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四、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当前重点要组织好这次全国性的安全检查,领导要亲自带头亲自参加检查。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安全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对失职、渎职的任何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3、对查出的问题根据轻重缓急,督促有关单位人员限期整改到位。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