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镇征缴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举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月13日上午8:3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镇政府珠光楼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各村会计及一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主办会计。
会议内容至关重要,请参加对象准时出席会议,不得缺席。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