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根据常州军分区《2003年度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指示》精神和区人武部2003年第24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民兵干部的军事技能,进一步胜任本职工作,区人武部将组织全区村民兵营长进行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2003年9月29日—30日两天,29日上午8时在镇人武部集中乘车前往区国防教育训练中心。
二、参训对象:各村民兵营长。来时请带培训费400元。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