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
根据常州市司法局常司办[2003]12号“关于举办常州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3年7月25日举办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7月25日至7月26日。7月25日上午8:3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洛阳镇成人教育学校(镇党校)。
三、培训对象:各村、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四、培训内容:
1、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文书格式》。
2、常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档案管理办法。
3、全国、全省、市、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有关文件精神。
五、其它事项:
各调委会所需使用的文书格式的各种资料分发,资料费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正(150元),各调解主任参加培训时带来。
希各调解主任接知后准时出席。
(培训内容详见附表)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洛阳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日 期
学 习 内 容
授课人
7月
25日
上午
培训班动员、司法部25号令
虞士杰
沈忠良
下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
纪建国
7
月
26
日
民事纠纷调解程序、技巧、方法等
章瑞洪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等
沈焕歧
测试
全体学员
注:
培训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