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强化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和依据武办法[2004]60号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增多,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承包流转缺乏规范管理和配套服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开展土地流转服务,正是从组织上、机制上规范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项重大举措,它有利于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确保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机构及工作职责。
镇依托镇经管站建立流转服务站,工作人员由经管站人员兼任,受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领导。各村设立分站,站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村会计兼任信息联系员。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的法律、法规对土地流转全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
2、对委托流转的土地进行审核,对符合流转条件的进行登记。
3、及时汇集上报土地流转信息,掌握和储备可流转数量,发布出让和受让信息,接受双方供求咨询。
4、帮助办理流转手续,做好合同鉴证。
5、及时处理流转纠纷,维护有序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领导,扎实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机构是规范土地有序流转、减少土地承包中矛盾纠纷的一项紧迫性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服务站正常运作。当前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调查研究掌握信息,镇村服务站要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流转的土地资源信息和准备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关信息,统一整理,进行登记。
2、发布信息接受咨询,镇务村务公开栏开辟专栏公布信息。
3、搞好协调指导鉴证,按照流转形式及规定,签订流转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归档工作。
4、跟踪服务,解决纠纷。凡进行有序流转、办理正常手续后流转双方产生矛盾,流转服务站将按规定及时调处、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
附:1、流转形式
2、流转合同样本
3、流转土地清单
4、流转服务站操作流程
5、流转委托书
6、土地流转信息调查表
二OO四年九月十七日
土地流转的几种形式
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用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或其它方式流转:
一、转包: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承包期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以一定条件转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经营,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
二、转让: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它成员从事农业经营,转让后,原承包户相应的承包经营权自然丧失,原与发包方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结,由受让方负责。
三、互换:在承包期内,主要是承包户之间为各自需要交换其地块的使用权,互换并办理手续后,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而转移。
四、入股: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农民凭股权入股农业企业,并分红。
五、出租:在承包期内,承包农户将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他人经营农业,这种形式不改变承包方与发包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承租人只向承包方交纳土地租金。
在流转中,除一年以内交他人代耕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其它都必须按规定签订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