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现将常州市监察局、建设局、审计局《关于修改下发〈村镇(街道)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规范村镇(街道)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档案资料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