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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6-0003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6〕38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6-04-10 发布日期: 2014-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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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
洛政发〔2006〕38号
 

各村、企业单位:

根据区安办发[2006]6号《关于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现将全区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的相关内容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执法检查时间:2006年4月中旬至5月底。

二、安全执法检查的对象:各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订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台账记录情况;5、三级教育完成情况;6、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7、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

四、执法检查要求:

1、这次执法检查是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安监工作。

2、各企业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对无资格证或已过期没有参加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3、执法时严格执法,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防范不到位的,将加重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4、在执法过程中,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被罚单位要及时缴纳到位,对拒不交的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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