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我镇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两大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力度,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水平,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实现“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发展起好步、开好头,为建设率先武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目标: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知识普及率、期内综合避孕率、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达80%,第二轮生殖道感染综合每村查治率达90%以上。村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达98%,合格村率达100%,信息准确率在98%以上。
2006年要着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政府调控、部门联手、群众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实行综合治理。
1、全力确保领导重视的程度到位。要牢固树立抓计划生育就是抓发展经济的观念,把计划生育提到与发展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抓工作部署、抓人员配置、抓督促检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2、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镇、村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相应职责和措施,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各负其职、齐抓共管。
3、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到位。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经费的落实。
二、采取综合措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由于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群和八十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在“十一五”期间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武进区将逐步走出生育低谷期,出生率逐渐上升,并有可能将在2010年左右达到峰值,形成第四次生育高峰。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放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1、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迎接省、市、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五五”普法,落实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婚育管理,对非意愿怀孕对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对象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贯彻《信访条例》,依法办理和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村级经常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创建示范镇和优胜服务站、规范化管理先进村、先进协会以及争当优秀计生先进工作者、协会会员等5项争创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计划生育水平。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和计生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协调,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充分发挥服务阵地的服务功能。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志愿者“零距离”服务活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及“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生育文化社会公益性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环境,形成良好的生育文化和社会氛围,群众知识普及率在95%以上。大力宣传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重点提高新婚及孕产期培训、孕前指导的内涵质量。
2、规范地有效实施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和推广、知情选择/随访服务标准化建设、生殖道感染/艾滋病防治和社区干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男性生殖健康促进、生殖系统高发肿瘤筛查转诊、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筛查与转诊、更年期保健、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幸福使者行动”等优质服务项目,全面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充分满足群众需要,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避孕节育不良反应诊治率达95%以上,不孕不育症诊治率达95%,避孕措施到期终止(随访)服务率达100%。
3、高度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大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积极倡导婚检,采取有力措施,引导群众自觉实行婚检,提高婚检率。加强对新婚、现孕妇女的优生指导,积极倡导孕前服用营养素,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
4、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计生科学管理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并一步拓展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四、实行齐抓共管,维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1、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维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大力倡导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等婚育新风尚。
2、加强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规,实行定点凭证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对怀孕妇女实行跟踪管理,落实孕期保健、孕后随访的服务制度。加强对B超的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3、加大打击治理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行为,建立计生、卫生定期督查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计生、卫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继续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健全完善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的程度,充分发挥奖励扶助制度的政策效应。认真做好今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调查、检查、确认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不错,将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做实做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树立新的理念,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树立流动人口为“社会财富”的新理念,不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1、加强与各级暂住人口管理机构的协调,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其重要职责。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和村(居)民自治内容。
2、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加大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力度,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3、加强企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各类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确保企业落实计生工作人员、经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4、坚持实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信息报告单制度,努力使流动人口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服务待遇。
七、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管理与服务能力
继续将计划生育干部的能力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打造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为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坚持不懈抓好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继续开展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发扬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作风,创建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机关。
2、不断优化计生干部队伍。按照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对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村级计生干部进行调整,确保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扎实开展。
3、加强计生干部的能力建设。加强对镇、村计生干部的培训和指导,鼓励参加继续教育,努力促进计生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我镇将采取以会代训、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村级计生干部进行培训,并加强对村级的指导、督促、考核力度,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规范开展。将进一步完善“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制订完善计生干部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充分调动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