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定员干部责任制考核和报酬结算提出如下意见:
组成。
(一)基本工资:由镇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文件核准确定,有条件的可以按月发放。
(二)规模工资:按行政村人口和农业承包面积、村工业经济规模三部分组成。
1、人口:不足1800人的按1800人计算,得3000元,18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人得50元。
2、田亩:不足1000亩按1000亩计算,得1500元;1000亩以上的每增加100亩得50元。
3、按上年工业销售收入为基数,不足3000万元的按3000万元
计算,得4500元,3001万元-1亿元的,每增加100万元得150元,1亿元-3亿元的每增100万元得50元,3亿元以上的每增100万元得230元。
(三)考核奖金:以实现经济指标和党的建设、行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镇统计年报数据和镇有关职能部门统计及考核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月)分档计算。
(1)按人田规模工资确定分值:
5000元以下的村每分60元;
5000元以上的村每分65元。
(2)按村级上年总收入实绩确定分值:
40万元以下的村80元;
41-60万元的村85元;
61-80万元的村95元;
81万元以上的村100元。
2、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工业生产 36分
①工业销售达到去年水平的得10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加分最多30分。
②工业产值达到去年水平的得5分,每增10%加1分,加分最高为5分,每减少10%扣0.5分,减分最多为2分。
③自营出口达到去年水平的得3分,每增10%加1分,加分最
高为5分,每减少10%扣0.5分。新办成一家外方出资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加5分。
④当年工业投入达到上年销售收入的7%得8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多为15分(以各村上报统计站的企业固定资产报表为准)。
⑤解缴规费同口径达到去年水平得10分,每增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2分,加分最多为10分。
(2)农业生产 14分(由农口部门制订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①农经工作 5分 由经管站考核;
②水利工作 3分 由水利站考核;
③农林工作 4分 由农林站考核;
④农机工作 2分 由农机站考核。
(3)行政工作 35分
①计划生育5分(由计生办负责实行百分考核)
②综合治理、安全生产12分(由综治办实行百分制考核)
③土地、建设管理6分,发现“两违”村委未自行纠正的有一
起扣2分,扣完为止。(由建设办、土管所实行百分制考核)
④社保工作5分(由劳动所负责考核)
⑤“三清”长效管理、环境整治得5分(由镇创卫办负责考核),创成省级以上卫生村加5分。
⑥民兵营工作2分(由人武部负责考核)
(4)党建工作 15分(由党群办以党建工作责任制百分考核核
算)
二、考核对象和计算标准
1、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书记100%;
2、各村党支部副书记和村委主任为书记的90%;
3、各村村委副主任、会计为书记的85%。
考核工资在年终由各部门考核测算报党委批准后,各村凭批复
发放。
二OO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