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规定的通知》(常政发[2005]15号)精神,规范我镇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工作,使特殊情形照顾生育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的贯彻执行,现将《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规定》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规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