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2005年是“十五”最后一年,也是我区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一年。
今年,我镇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主要任务,以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为载体,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强化优质服务,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顺利实现“两个率先”先行区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目标:计划生育率在98%以上,知识普及率、期内综合避孕率、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达80%,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今年完成30%,每村查治率达90%以上。村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达98%,合格村率达100%,信息准确率在98%以上。
2005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大合力
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政府调控、部门联手、群众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实行综合治理。
1、全力确保领导重视的程度到位。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出发,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之中,把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抓工作部署、抓人员配置、抓督促检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2、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镇、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职责和措施,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各方配合、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
3、保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
二、采取综合措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放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1、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配套法规以及我省现行生育政策,使群众自觉依法规范生育行为。按照镇、村工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育管理,对非意愿怀孕对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对象严格按《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2、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镇、村(居)计生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在依法规范群众生育行为的同时,使群众的依法生育、获得奖励等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
3、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容,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婚育新风。一是加强理论宣传。坚持党委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协助成校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内容列入党员冬训班授课内容。二是加强群众宣传。改革创新镇、村人口学校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充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新的内容。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加大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力度,加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认真开展“中国13亿人口日”、“5·29”、“9·25”等重大纪念日的集中性宣传,在流动人口聚集的企业、集中居住区等处,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积极作用。重点抓好企业和流动人口集聚地协会的组织建设。大力宣传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市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知识知晓率分别达85%、75%。
4、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巩固创建成果,提升计生工作内涵质量。镇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开展创建示范镇和优胜服务站、规范化管理先进村、先进协会以及争当优秀计生先进工作者、协会会员等5项争创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二是切实提高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依法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广泛开展群众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和民主参与计划生育议事活动。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择业、居住变化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大,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奏效。要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一是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和村(居)民自治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三是加强企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各类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四是坚持实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信息报告单制度,主动搞好宣传服务。
四、大力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1、充分发挥服务阵地的服务功能。以“零距离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2、大力推进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一是组织开展第二轮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年内查治率达25%。二是严格按照“全过程、多层次、宽领域”的要求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努力提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有效率。三是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开展随访服务,加强对术后副反应的防治,维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避孕节育不良反应诊治率达85%,不孕不育症诊治率达90%,避孕措施到期终止(随访)服务率达85%。四是高度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大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婚检。加强对新婚、现孕妇女的优生指导,倡导孕前、孕后服用叶酸等营养素,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五是扎实开展特需型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每学期青春期教育课不得少于3-9个课时,适时进行师资培训及教学观摩活动。进一步加大男性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室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男性生殖健康的服务面。
3、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公安、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多渠道采集信息,并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五、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1、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开展“三下乡”、“婚育新风进万家”以及“关爱女孩”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维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大力倡导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等婚育新风尚,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和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
2、加强管理。对怀孕妇女实行跟踪管理,落实孕期保健、孕后随访的服务制度。对妊娠14周以上的终止妊娠实行凭证定点引产制度,由计生系统出具证明,到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加强对B超的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3、加大打击治理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流产、引产行为,建立计生、卫生定期监督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计生、卫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擅自实施选择性别引产的照顾再生育对象要取消照顾再生育的资格。
4、切实做好统计工作。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通过多种途径准确掌握出生、引产、死产婴儿的发生情况,做好统计报告工作,切实做到发生一例、登记一例。
六、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管理与服务能力
继续将计划生育干部的能力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素质高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1、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继续开展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大力弘扬人口计生系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计生干部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不断优化计生干部队伍。按照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结合村委换届选举,对村级计生干部进行调整,确保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
3、加强计生干部的能力建设。加强对镇、村计生干部的培训和指导,鼓励参加继续教育,促进计生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镇将采取以会代训、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村级计生干部、村服务室从事计生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强对村级的指导、督促、考核力度,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