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热潮,区民族宗教局根据《条例》精神,抽调了在剧团退休的演员,精心编排了一场名为“和谐之声”专场文艺节目到各镇巡回演出。本专场演出的主题为:宗教和睦、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此主题贯穿于整台演出每个节目之中。本专场演出共有12个节目,约1小时40分钟,分别以9种形式登台与观众见面。本月12号下午2时在洛阳影剧院演出。
为了认真组织观看“和谐之声”文艺节目,要求各村、单位要以讲政治的高度来认真对待。观看对象:全体镇干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村干部、宗教人士、部分群众代表。
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