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区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对需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初审、复审(初次培训为初审,再次培训为复审)情况进行统计,由于涉及的单位、人员较多,要求各原镇属、条线办企业按初审、复审情况统计表的要求进行填报,各村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所从事相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认真做好统计,于二OO五年六月十日前报镇安监办。(注:统计表附后)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