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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洛阳镇关于劳动力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5-00046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5〕59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5-05-18 发布日期: 2014-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洛阳镇关于劳动力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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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关于劳动力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发〔2005〕59号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武政发[2005]50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城镇和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现就我镇劳动力资源普查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分工

本次普查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镇劳动保障所具体负责。各村成立由村委主任为组长,村会计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形式

普查登记对象为2005年4月30日前户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年龄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劳动力。

普查内容为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就业失业情况,以及参加养老保险等基本情况。

普查形式根据《武进区劳动力资源普查表》(附后)普查样本,由各村普查工作班子以村民小组、社区为单位组织入户普查。

三、普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阶段(5月10日前)。组织力量广泛宣传《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普查准备工作。镇负责对各村普查工作班子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普查实施阶段(5月10日至7月15日)。各村应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普查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逐人进行登记,确保普查数据的完整、准确。

3、普查统计阶段(7月16日至8月20日)。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应认真收集、整理普查材料,普查情况经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处。镇劳动保障服务所负责将普查数据输入微机,建立劳动力资源普查信息数据库。

四、普查样本及普查统计使用软件

本次普查统一使用区劳动保障部门编制的《武进区劳动力资源普查表》和统计表及应用软件。

此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普查结果将成为上级领导决策和制定全区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区委、区政府富民工程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战略能否顺利实施。各村及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表

2、《常州市武进区劳动力资源调查表》填报说明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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