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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沿武进港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7-0008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7〕106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7-12-04 发布日期: 2014-06-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沿武进港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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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武进港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的意见
洛政发〔2007〕106号
 

有关村、单位:

根据武政办[2007]11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三河”水环境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整治,促进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镇实际,现就沿武进港两侧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本着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按照综合利用、分类指导的工作要求,推广生态化养殖、无害化处理,合理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的结构、布局,规范畜禽养殖业管理,减少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改善乡镇环境。

二、区域划分

1、禁养区:武进港主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

2、整治区:武进港主河道两侧100米—500米范围。

三、整治时间

1、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户)在2007年12月31日前禁养到位。

2、整治区内的养殖场(户)根据养殖规模大小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和封闭式集粪池,于2008年6月30日整治到位。

四、整治要求

生猪存栏20头—100头、家禽年饲养量在5万羽以下的规模养殖场(户)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建40立方米的三格式化粪池和配套的封闭式集粪池,所有粪水和冲圈污水入三格式化粪池净化处理。

五、补贴政策

1、禁养补贴: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畜禽舍的拆迁、畜禽迁移等补贴,由区、镇分级承担,其中砖瓦结构圈舍和大棚结构圈舍每平方米区分别补贴100元、40元,不足部分由镇解决。

2、建造40立方米的三格式化粪池和封闭式集粪池,区、镇分别各补贴3000元、500元,不足部分由养殖户承担。

六、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镇政府成立武进港畜禽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刘金刚任组长,环保助理周世敏、兽医站站长刘国惠任副组长,由财政所所长毛迪方、水利站站长陆建平、派出所所长唐世平等为组员,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以上通知,希各村、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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