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常州市召开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武进区节能减排暨太湖流域水环境整治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指示精神,部署我镇节能减排及水环境整治的具体措施,引导和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更深入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更积极的执行“环保优先”方针,举全镇之力打赢节约能源、降低污染、保护生态的攻坚战,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我镇节能减排及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十一五”期间,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结构调整与节能减排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坚持科技创新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努力实现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统筹协调,同步推进。
二、落实目标任务
围绕整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落实我镇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按照全镇废水COD排放总量需削减目标,即在2005年的基础上到2010年末削减COD任务10.5吨,合理安排永和精细化工、康丽制药、丝绸印染等重点企业的削减任务,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SO2排放量削减方面,武进电解铜厂、常州市碳酸钙厂、武进丝绸印染厂及永和精细化工厂等几家企业烟尘年排放量及SO2排放量占全镇工业企业排放量的80%以上,对这几家企业的废气控制排放及处理对优化洛阳镇的气候环境有重要意义。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全镇各级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控源头,制止“两高”行业发展。节能减排的关键要控制源头,不欠新账。具体要通过三条途径来控制。一要通过规划来控制源头。必须牢固树立“环保规划是所有规划的龙头”这一理念,对已经制定的各类专项规划,要按照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的要求,重新进行梳理和修订,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今后任何规划的编制、修订、实施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估。二要通过审批来控制源头。要把节能评估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准入门槛,连环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评”和“能评”,今后新建项目凡达不到环评和节能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凡环保和节能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禁止新建、新增任何化工类企业及项目。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一律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三要通过调整来控制源头。要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三分靠技术,七分靠调整。今后,对于产业政策确定的限制类项目,其新增COD和SO2总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的两倍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
(二)加快建设,夯实节能减排基础。一要继续加大河道清淤工程力度。今年全镇计划清淤河道10.79公里20.6万方土,各村加大对本辖区内断头浜、黑臭河的清淤力度,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在此基础上水利部门要结合今冬明春水利工程建设,排出清淤计划,落实清淤队伍,及早启动。二要继续加快污水管网接管进程。要进一步推进污水管网接管进程和泵站建设,争取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接管,确保武南污水厂建成后接管完成。
(三)加强整治,全面提升产业结构。一要全面开展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从10月15日起,镇环保部门要按照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新标准,对我镇酸洗、电镀行业的自我整改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坚决停产整顿,决不手软,并根据河道水质的要求,适时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限排和停排。要高度重视电解铜厂、碳酸钙厂等企业的脱硫整治工作,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同步安装SO2、烟尘在线监控仪。二要深入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企业的关停淘汰是节能减排最直接的措施。加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对于节能减排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形势下,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化工企业“三年任务二年完成”要求,我镇应自回压力,加大对本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的整治力度。对照要求,不合格的化工企业实施淘汰、关停。三要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我镇应结合优美镇创建工作,全面整治农业面源污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压缩传统种植业,重点发展以“干式”施肥为主的林果种植,做大做强我镇水蜜桃、葡萄经营的优势项目。进一步加大农田林网化率、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率和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率。全面实施测土配方工程,减少化肥的使用。扩大我镇水蜜桃、葡萄无公害和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同时还要做好垃圾中转站、定点屠宰场、畜禽养殖场等“三场”的整治工作,镇农林站会同兽医站具体负责。四要抓重点能耗企业整治。抓好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整治,适时推进SO2、COD排污交易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我镇23家重点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对超过总量排污和无证排污行为,依据有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实施关、停、并、转。五要加快禁燃区建设。在年底完成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淘汰任务,逾期未改造完成的,要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四)从严执法,切实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一要全方位“查”。采取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各部门联合执法,夜间和节假日检查等多种形式,全方面、高频度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一些利用夜间、休息日偷排的行为。二要全天候“监”。要加强节能建筑实施过程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从严把关,确保节能设计到位;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设备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主要产品生产能耗超过标准限值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产整顿。三要全社会“管”。按照“地方负责、流域共管、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各条河道实施分级负责、分段包干。镇主要河流相对应的支流,也要由各镇、村主要领导负责挂钩。同时还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从严查处影响经济发展、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和水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专门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节能减排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办,具体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主要工作为加强对镇区污染企业的考核、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责任主体,在自身做强做大的同时,一定要担负起一个地方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组织生产,做到守法生产不偷排、挖掘潜力再减排。
2、广泛宣传,全民动员。节能减排和太湖水环境整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镇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和太湖水环境整治的先进典型,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及时进行曝光。要利用多种途径,深入到企业、到群众中,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单位,使公众知晓节能减排和太湖水环境整治的基本知识和途径,提高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节能环保光荣、浪费污染可耻”的社会风尚。
3、筹措资金,加大投入。节能减排是对传统工艺流程、技术路线的一次革命性变革。淘汰落后的产能和工艺,新上必要的设备,必须有一定的投入和保障。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镇财政已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节约能源资源,积极主动抓好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