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卫生局、公安局、经济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林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毒源普查并建立全市毒源数据库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毒源毒物普查工作,要求各村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毒源普查工作,争取在本月底完成。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