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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7-0004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7〕61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7-07-06 发布日期: 2014-06-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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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洛政发〔2007〕61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一系列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安监、派出所、工商、建设、交通、文化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促全镇开展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二、明确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7月15日前组织各村主任、原镇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结合前阶段对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15日——7月23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结合违规违法行业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各村属企业由各村委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进行指导,开展排查,督促整改。原镇属企业、条线企业和烟花爆竹行业由镇安监办负责,建筑行业由建设办负责,运输企业单位由交管所负责,商场、市场由工商所负责,公共聚集场所由派出所、文化站分别负责,并将开展的情况于7月23日前报镇安监办汇总上报。

3、迎接督查阶段。7月26日——8月10日是,区将组织分管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主要内容: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

4、组织“回头看”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成果,第四季度区安委会将组织隐患“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各级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各村、企业单位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发现查找事故隐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积极参与,从而达到群防群治。

3、大力宣传,形成态势。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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