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决定于2008年3月10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和范围
凡在我镇范围内面向社会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都必须按规定接受年审。
二、年审时间与方法
根据市、区物价局统一要求,我镇收费年审工作自3月10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将采取上门服务的方法,各单位收费年审工作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年审内容和要求
重点是审验2007年度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费方法、票据使用等有关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各收费单位对国家和省、市、区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已经取消,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及时降低。
2、是否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计费办法收费,有无自立项目收费、不领《收费许可证》收费的行为,有无擅自改变计费办法、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3、各收费单位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情况。
4、各收费单位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收费票据填写是否规范、票据缴、销、存手续是否完备,已转经营性收费的项目是否使用税务票据。
5、收费资金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五、年审要求
1、各收费单位接通知后,必须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单位各项收费要认真组织,自审自纠,并如实填报《武进区2007年度行政事业(含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表》(表中所列收费金额、上缴支出(指交省、市)、年度结余金额均以2007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按时参加年审。
2、各收费单位年审时,须准备本单位《收费许可证》正本、副本、2007年度收费账册(总账、明细账、收费发票存根、财务凭证、财务年度报表等相关资料)。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