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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8-0000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8〕2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8-01-09 发布日期: 2014-06-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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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洛政发〔2008〕2号
 

各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用两年时间,在全镇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切实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环保优先方针,彻底整治村庄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和谐村庄。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使全镇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改观,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优化。

二、主要目标

在全镇全面打响清垃圾、清粪污、清河塘和村庄绿化战役,确保2008年底全镇集中居住点及自然村消灭露天粪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模式全覆盖,全面完成河塘清淤、村庄绿化和普及无害化户厕工作,所有行政村全面实现“三清一绿”。在此基础上,广泛发动各村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卫生洁化、河塘净化、环境美化,以及有公共服务中心、有长效管理机制、有乡村文化等“五化三有”工程,确保到2009年底全镇25个村全部达到“五化三有”标准。积极推进省级卫生村和国家级卫生镇创建工作。

三、行动要求

1、“三清一绿”的基本任务

清垃圾:建立“组保洁、村(居)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村内住宅四周、道路两侧、河塘水面、沟渠岸边无暴露垃圾、无水面飘污,推广垃圾袋装化。

清粪污:集中居住点及自然村消灭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无害化户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居住区内无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和畜禽粪便直排现象。

清河塘:组织村庄河塘清淤工程,完成农村新五件实事方案中关于河塘清淤的序时进度,村内河塘水质明显改善。

村庄绿化:组织开展村庄绿化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积极推行庭院绿化。进村主干道两侧要有长1000米、宽10米的绿化带,或村庄周围种植成片的30亩以上林木或林果,确保2008年6月前所有行政村达到省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标准。

2、“五化三有”的达标标准

道路硬化: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主干道与公路连通、硬化,居住区内道路贯通、硬化,有条件的在主要路段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路灯。

卫生洁化: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水质达国家卫生标准;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村内基本无蚊蝇孳生地;农户逐步使用清洁能源;垃圾等废弃物集中处理率达100%;积极推广使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水处理排放;工业污染达标排放。

河塘净化:河塘无淤积、无飘浮污物,河坡整齐无垃圾,水质满足功能要求。

村庄绿化:村庄周围、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庭院隙地、沟渠堤坡、河畔塘边等宜绿地域的绿化率达95%以上,户均拥有乔木10株以上,居住集中区有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新建小区绿化覆盖率达30%,传统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5%。

环境美化:村庄建筑有序、道路整洁、河塘清洁、绿化美观,无乱搭乱建、无残墙断壁、无乱拉乱接、无杂草丛生,因地制宜体现村庄特色、风格。

有垃圾清运、污水治理、河道保洁、绿化管护等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运行正常。

有开展村级事务、适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文体活动需要的公共服务中心,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要求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有乡村文化,因村制宜体现地域特色、民俗风情、文化底蕴。

3、市级小康家园示范村的基本条件

在高水平实现“三清一绿”、“五化三有”的基础上,呈现经济繁荣、村美民富、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景象。村庄建设严格执行规划;村内建筑整洁有序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配套;电力、通讯线路整齐规范;垃圾、污水、河塘、绿化等环保长效管理成效显著;公共服务中心面积达600平方米以上,服务项目基本齐全。整个村庄能较好体现特色、风格和文化。

4.根据我镇实际加快推进三项工作

根据区垃圾焚烧处理政策的完善和运转正常化,加快推进我镇的“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大力推广垃圾袋装化。加快推进戴洛路改造工程和主干道公路沿线整治工作,改变主干道公路沿线旧貌。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推碑平坟”工作,确保主干道公路沿线无坟头。

四、工作措施

“专项行动”实际是近两年来我镇开展的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化,目标进一步明确,标准进一步提升,内容进一步量化,原开展的镇村环境整治常规工作和责任分工不变。现就“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要求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刘金甫,副组长:夏浩春、刘金刚、姚国强,组员:庄少春、周世敏、徐仁英、沈霞、蒋建新、沈兵、沈国新、蔡中玉、马全兴、陈坚、蔡仲明、郑仁荣、陆建平、罗礼、朱电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姚国强,成员:蒋建新、沈兵。具体责任分工见附表。各村要根据以上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认真商定各村的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和推进计划。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村要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创建美好家园的共同意愿,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性,在全镇农村形成人人参与整治村庄环境、齐心协力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3、制订计划,有序推进。具体任务为:(1).2008年25个村全面实现“三清一绿”标准,15个村达到“五化三有”标准。(2).2009年10个村达“五化三有”标准。(3).2009年50%以上的村达省级卫生村标准。(4).具备条件的村积极创建市级小康家园示范村。各村要根据各自实际尽早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到位。

4、积极筹资,大力扶持。镇加大对 “专项行动”的财政扶持,对通过区达标验收的村,镇财政按区实际补贴100%的标准予以补贴; 对通过市达标验收的村,镇财政按市实际补贴100%的标准予以补贴;合并村按此基础另加50%。村级长效管理考核补贴标准不变,并完善和加强镇对村的长效管理考核考评;镇原实施的新建垃圾箱、改厕、刷白、种植行道树四类补贴至2007年12月31日。

各村要坚持走多元化投入的道路,在增加村组集体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村企结对,鼓励工商企业回报村民、造福乡邻,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新农村建设的运作机制,努力拓宽“专项行动”的投资渠道。

5、加强督查,严格考评。镇领导小组和联系村镇干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督查。把“专项行动”列入村定员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并对各村“三清一绿”和“五化三有”的完成情况予以奖惩。

 

 

                                  中共洛阳镇委员会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一月

下载附件:“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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