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事业单位:
根据区武编复[2007]43号文件《关于在各镇劳动所增挂劳动监察中队牌子的批复》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镇劳动监察中队,设在镇劳动所,成员名单如下:
中队长:王民光
队 员:戴国良 邵益平 梅德昌
镇劳动监察中队主要职责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起的突发事件;根据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的部署和安排,开展书面审查、专项执法检查,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参与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