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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8-00092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8〕108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8-09-27 发布日期: 2014-06-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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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的通知
洛政发〔2008〕108号
 

各村、有关单位:

秋冬时期是“狂犬病”、猪“五号病”、“禽流感”的高发季节,为了确保全镇成为“狂犬病”、猪“五号病”、“禽流感”安全区,根据武政办[2008]114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我镇从9月18日至11月30日对全镇范围内组织对各村家禽家畜进行疫病防疫,从10月8日至10月25日进行“狂犬病”防疫,11月1日至11月25日进行禽流感防疫。各村要宣传“狂犬病”、“五号病”、“禽流感”的危害性和防治狂犬病的法律法规,普及被犬咬后正确的急救知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数量:

各村要组织力量摸清统计好犬、家禽、生猪的数量,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分工负责。

二、组织防疫:

各村要配备3名工作人员配合兽医部门逐村逐户拉网式过堂,只只防疫注射,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不漏针,确保防疫密度100%。

三、收费情况:

家禽、生猪实行免费防疫,狂犬病防疫每只10元(包括防疫证、防疫牌)。

请各村认真研究方案,派人配合镇兽医站采取集中拉网式防疫工作,逐村逐户过堂,确保防疫密度,达到国家防疫标准。各村要开展指导工作,防止漏户,严明工作纪律。对违规防疫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通知,请各村、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日程安排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下载附件:防疫日程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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