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为贯彻区武安发[2008]18号《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我镇决定于7月28日至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农村道路集中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规范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简称为“三车”)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使我镇农村道路的安全交通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二、工作重点
1、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三车”及违规办理“三车”牌证行为。
2、“三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3、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输车辆非法营运行为、校车及微型客车超员带病行驶行为。
4、危化品车辆违规运输、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
5、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地段、集镇重点路段的整治。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期间,镇成立以是建副镇长任组长,安监、交警、农机、交管、工商、教育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设立工作联络员,镇除区管道路外的8条主干道设立路长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责任制的落实。
四、工作措施
按照区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要求,重点加强对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外来务工等人员的宣传教育,交管、公安、农机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强化日常管理整治工作,使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得到切实提高。
五、工作要求
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部署,广泛发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职能单位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整治工作,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特别是各条路的路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好农村交通安全联络员的作用,完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落实责任,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到位。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