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迅速、妥善、有效地处置奥运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常州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奥运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事件界定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事件是指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已经或可能发生非正常死亡、脱管失控后可能重新犯罪的情况;正在或可能发生行凶、闹事、自杀,参与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群体性事件;正在或可能发生危害奥运或残奥会安全举办的事件等突发情况。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原则
1、“依法办事,分级处置”原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工作制度,建立镇村两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镇村两级预警,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和处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整合资源,快速反应”原则。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对现有部门、职能、人员、信息进行有效整合,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力、财力、物力到位。在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应对,确保信息共享,系统联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实行司法所长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密切配合,确保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防处结合,预防为主”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落实到突发事件的日常防范中,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矫正、帮教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矫正、帮教对象行凶、闹事、自杀、重新犯罪等危险苗头和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将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镇成立奥运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组织镇、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指挥中心主任由镇政法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司法所长担任。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及对策
如果突发事件发生,司法所负有先期处置的责任,必须在接到报告一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不能控制的情况,司法所应立即向镇政府、区司法局报告,并配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1、已经或可能发生非正常死亡、脱管失控后可能重新犯罪情况的处置
镇司法所在接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正在或可能发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的报告后,应及时了解情况,平息事态,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区域,一周以上未向司法所报告活动情况;安置帮教对象在这期间离开住所地,长时间行踪不明,并有重新犯罪迹象的,应立即向矫正帮教对象的监督人、志愿者、近亲属了解情况,仍不能确定矫正帮教对象行踪的,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书面通知当地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派出所采取措施,查找追回。
2、正在或可能发生行凶、闹事、自杀,参与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有证据证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有行凶、闹事、自杀、扬言报复他人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或准备参与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群体性事件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尽快了解情况,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教育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进行重点监控,防止恶性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应向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迅速协同有关部门,平息事态,妥善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
3、正在或可能发生危害奥运会或残奥会安全举办事件的处置
镇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利用各种手段,正在或可能发生危害奥运或残奥会安全举办事件的,应在两小时内向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立即通知当地公安派出所,并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两个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发现确有其事,并且公安派出所还没有到场,应立即再次向公安“110”和辖区公安派出所报警,并会同村(居)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果公安派出所已经到场,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司法所写出详细的情况报告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种类、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几点要求
1、镇村两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形成司法所长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司法所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迅速、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置奥运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事件。
2、镇村两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根据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对本级的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使其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及方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根据不同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
3、镇村两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影响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一定后果的,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镇司法所要建立奥运期间重大事件电话周报制度,自发文之日到残奥会结束,司法所每周五要把这一周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发生的重大事件向区司法局进行电话汇报,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